合伙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登记机关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年度检验报告书等文件,接受年度检验。
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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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已预审通过的年检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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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齐有关文件,到属地工商部门办理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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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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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年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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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
纸质申报
网上下载年检报告书填写后打印纸质材料
年检时间:以营业执照注册号尾数所对应的月份为年检月份(其中,尾数是0、1、2的,年检月份分别为10、11、12月),实行滚动式年检验照。企业应在年检月份申报年检,有需要的也可在201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提前或延后申报。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1)《合伙企业年检报告书》或《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2)委托代理人申报年检的,提交投资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仅限于前置许可失效的企业提交);
(5)属分支机构的,提交隶属企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加盖公章);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
根据省工商局《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工商财字〔2012〕886号)的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合伙企业年检费。
咨询方式
东莞红盾信息网:http://www.dgaic.gov.cn
广东红盾信息网:http://www.gdgs.gov.cn
申请表格、《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东莞红盾信息网下载。
东莞市工商局年检部门及业务咨询电话(区号0769)
年检部门名称
业务咨询电话
年检部门名称
业务咨询电话
茶山工商分局
86641327
南城工商分局
22414149
长安工商分局
82280701
企石工商分局
86666110
常平工商分局
83989777
桥头工商分局
81026091
大朗工商分局
82228608
清溪工商分局
87322101
大岭山工商分局
83351201
沙田工商分局
88861034
道滘工商分局
88310612
石碣工商分局
86360112
东城工商分局
23166022
石龙工商分局
86182932
东坑工商分局
83381551
石排工商分局
86653127
凤岗工商分局
87503337
松山湖工商分局
22894228
高埗工商分局
81301681
塘厦工商分局
87812312
横沥工商分局
83372310
莞城工商分局
22236045
洪梅工商分局
81336618
万江工商分局
22288816
厚街工商分局
85584186
望牛墩工商分局
81313312
虎门工商分局
85248262
谢岗工商分局
87763410
黄江工商分局
83364197
樟木头工商分局
87712780
寮步工商分局
83329529
中堂工商分局
81311681
麻涌工商分局
88230078
市工商局
26986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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